为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工作,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程序,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,确保及时、高效处置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,根据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 应急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,实行统一安排,每月25日前制定下发下个月值班表,并及时提前通知到位。

第二条 实行单位主要领导总值班,分管负责人带班,在编干部值班制度。主要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负总责。分管领导轮流带班,为日常应急值班工作的负责人。值班分A、B岗,当天A岗值班人员为应急值班直接责任人,负责处理值班事宜,B岗为备勤人员。

第三条 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每24小时为一班,自当天上午8:30至次日上午8:30。每天8:15-8:30在值班室完成交接班手续。每班安排1名分管领导带班,1名值班人员,1名备勤人员。

第四条 值班到岗要求:

(一)A岗值班人员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,期间短暂离开须携带值班手机,但不得离开本单位。

(二)B岗人员原则上跟A岗人员一起在单位值守。经带班领导同意,也可在附近值守,但不得离开市区城区范围。接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令,必须第一时间直接赶赴事件现场。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、自然灾害四级(含)以上等级响应期间或实际工作需要的,根据相关指挥部或主要领导指令,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单位值守。

(三)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、自然灾害四级(含)以上等级响应期间等特殊时段或实际工作需要时,安排值班驾驶员。值班驾驶员当值时段必须到单位值守,随时做好应急救援用车准备。

(四)带班领导在法定节假日和启动治安防控、维稳安保一级响应期间,或者上级临时紧急通知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,必须24小时在岗带班。自然灾害等级响应期间,带班领导或业务主管领导至少应有1人24小时在岗带班。

第五条 值班值守主要职责

(一)带班领导主要职责任务

1.审核审批上报的重大紧急信息,处理有关紧急公务、公文。

2.指挥处置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,根据需要派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,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增援事发地。

3.协调各类应急预案响应期间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。

4.处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
5.了解掌握当日值班情况,督促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
6.在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以及正常工作日的晚值班时段,根据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响应要求,第一时间带领本局备勤人员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救援指挥处置;抵达现场后若发现情况特别严重的,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,由主要领导协调全局人员前往事件现场接替应急救援处置工作。

7.其他应由带班领导履行的职责。

(二)值班人员主要职责任务

此内容查看价格为1金币立即购买(VIP免费)
遇到问题请加客服QQ2663325096